以旁观者的身分在看分家产的事。
一家五个兄弟三个姐妹,都进入老年阶段。
其中一个兄弟S未婚去世。
照法律,财产归兄弟姐妹,因为父母都不在了。
S经其中一个姐姐和姐夫的提拔,再加上本身经营有道,赚了好多。
但在其人生低潮时,把自己一向居住的房子过名给姐姐,为套现金,继续生意。
当时因为涉及的现金为数不少,还立下白纸黑字的协议书。
S一向豁达,到一切上岸后,姐姐也写下书信让S把房子权改回S。
奇就是奇在S没有去改名字。
S走后,房子权仍是属其姐姐。
姐姐也到了80几的高龄老人,常常也头脑不是很清醒。
姐姐的孩子们见到这样的情形,也就老早将妈妈的产业均分给她所有孩子们,包括了S生前居住的房子。
现在S的其余兄弟姐妹眼看着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,被其他人均分了。
该这样看着而不采取任何行动吗?
但这样行动起来,不就闹的满城风雨?
两方人马为着争家产对薄公堂。
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
争的面红耳赤,非常难看丑陋。
旁观者清,就能看得清楚。
千万不能让自己也变的如此丑样。
所以切记:不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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